业绩:减损“1400余万元”不是终点!我们继续“砍价”
发布时间:2025年09月28日 作者: 财富东方 管委会

一场看似被动的被告席辩护,成就了一场堪称教科书式的减损案例。在这起复杂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中,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分包劳务款、利息、停工损失及违约金等合计2400万元左右。接受被告委托后,本所刘柏新律师团队深入剖析案件细节,制定精准诉讼策略,最终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仅需支付约1000余万元,成功为当事人减少损失约1400万元。 尽管取得阶段性胜利,但律师团队认为仍有进一步减损空间,正在积极准备后续法律程序,力争为当事人减少更多损失。

一、案件背景与核心挑战

这起案件涉及典型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大致了解这起分包项目案件的人都说这个老板是从一开始就奔着打官司目的去承接工程的分包商。在项目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都能体现出背后具有专业法律人士的指导。从项目接手开始就在设计打造各项诉讼证据材料,曾向我方当事人发出2次索赔报告。所以,在发、承包双方结算过程中出现分歧后,原告很迅速就选择了诉讼途径,向我方当事人主张包括分包劳务款、利息、配合费用、停工损失及违约金在内的多项费用,总额高达约2400万元。

作为被告的代理团队,我们面临多重挑战:案件标的额巨大、证据材料繁多、复杂,双方对事实认定存在重大分歧,存在挂靠人私刻项目印章分包,项目被建设单位单方叫停等,法律关系复杂。特别是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性强,涉及合同效力、停工原因及其停工损失、结算标准、违约金等多重法律问题,需要律师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法律规则有深刻理解。

我们接受委托后,迅速组织专业团队对全案进行梳理,精准识别案件中的关键争议点,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应诉策略,为案件的成功处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诉讼过程与关键突破

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主要围绕合同效力这个核心争议焦点展开了有力论证:

关于合同效力问题,我们提出虽然原告具有劳务分包资质,但劳务分包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其他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大劳务”分包合同无效、用刻有“对外承诺、借贷和签订经济合同一律无效”字样的项目章不构成表见代理等观点。这一观点得到了法院的认可,法院认定本案劳务分包合同无效。

在合同无效的基础上,我们主张关于合同中关于利息、违约金的约定不能作为本案判决的依据,亦获得了法院的支持。

在停工损失的索赔方面,面对原告曾2次向我方当事人发出的索赔报告和本案诉请,我们提出,根据在案证据,即使需要我方当事人承担停工损失,但也只能在3-6个月内作为损失期限,但遗憾的是,法院并未完全接受我方的观点,给对方判决了约16个月的损失赔偿。大大超出了一般的司法判决惯例和我们团队的预期。在我们看来,这可能是在当地超能力下的判决结果吧?

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还申请了造价、停工损失等多项鉴定,在此过程中,我们团队也是据理力争,法院委托的鉴定机构先后作出3次鉴定报告,才形成最终的确定报告。

三、案件成果与价值意义

截止至一审,本案不仅为客户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更体现了专业律师团队在复杂商事争议解决中的关键价值。1400万元的减损额,相当于是原告诉请2400万元的58.3%,远超常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减损比例。

本案为类似案件处理提供了重要参考。特别是在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法律效力的认定具有重要的实践指导意义。

案件判决后,我们团队经过再次评估,认为仍有进一步减损空间。特别是停工损失赔偿金额方面。目前,我们正在积极准备后续法律程序,力求通过不懈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更优结果。

四、专业感悟及未来展望

作为专业律师,我们深刻认识到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的解决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还需要对建设工程领域的技术规范、行业惯例有深入了解。只有真正理解行业运作规律,才能制定出最具针对性的诉讼策略。

 我们也看到,建设工程领域纠纷预防同样重要。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应注重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防控,有效避免日后纠纷。

未来,我们将继续深耕建设工程与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领域,不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我们将坚持“每一起涉企案件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通过专业法律服务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面对案件结果,我们始终保持专业审慎态度。尽管已为客户实现1400万元的减损目标,但我们深知这并非最优结局。目前,我们的团队正在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寻找新的突破口,力争在后续法律程序中再创佳绩。

正如那些成功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例所证明的,专业的法律代理能够扭转看似不利的局面。我们将继续以专业精神和执着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最大合法权益。

刘柏新律师团队介绍

刘柏新律师: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拥有15年的执业经验。业务领域:企业法律顾问、公司法、建设工程、房地产、城市更新联系。担任: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广东省律协城市更新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律协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荣获2022年度优秀委员);深圳律协实习律师面试考核官;河源仲裁委第一届仲裁员;梅州仲裁委第四届仲裁员。

陈杰锋律师: 中共党员,现为广东财富东方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委员。法学学士,执业经验4年。具备高级企业合规师职业资格业务领域: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刑事辩护,主要涉及借贷、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以及经济犯罪辩护等;曾跟随团队办理过各类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和刑事辩护曾多年担任十余地方的村法律顾问,现负责深圳市福田区水务局行政执法辅助工作,具有丰富的行政领域实务经验。

曾欣慧律师:深圳大学法学专业本硕。凭借扎实的理论基础、丰富的服务经验,长期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服务,专业领域包括公司内部治理、股东股权、股东协议及公司章程、知识产权、劳动人事、诉讼仲裁等多个民商事专业领域。现为多家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提供优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受邀为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开展劳动人事专题讲座、受邀参加福田区法治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开展反诈专题讲座。